股指期货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其交割规则对投资者的交易和结算至关重要。将详细介绍股指期货交割规则的内容,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该制度。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指合约到期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通常为合约到期日所在周的星期三。
交割结算价是用来计算期货合约交割时应支付或收取的现金金额的价格。该价格由期货交易所根据合约到期日当天标的指数的收盘价计算得出。
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单位是标的指数的点位乘以合约乘数,通常为100元/点。例如,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乘数为300元/点,交割单位为30,000元(300点×100元/点)。
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买方接收标的指数对应的股票,卖方交付股票。这种交割方式主要适用于小盘股或流动性较差的指数期货合约。
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是指合约到期时,不进行实物交割,而是根据交割结算价计算出买卖双方的盈亏,并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这种交割方式适用于大部分股指期货合约。
实物交割
现金结算